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关于开展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7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我校学位点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6月1日下午,学校在行政楼306组织召开了硕士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和专项评估工作启动会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相关学院副院长、研究生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副校长程维明首先介绍了合格评估和专项评估的相关背景和具体要求。他阐明了学位点评估与学科评估工作的区别,指出了学位点评估工作的定位、目的及基本思路,同时对评估工作实施的方式、要求及程序作了讲解。他指出,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是我国学位授权审核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诊断式评估,其目的在于强化高校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的主体意识,引导高校重视人才培养质量,打破学位授权点终身制,促进学科结构不断优化。他强调,对于评估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国家将实行强制退出机制。
研究生处处长陈凌珊从指导思想、评估范围、组织机构及组织形式、评估方式、评估内容、工作流程及保障措施等七方面对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方案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她要求各学科学位授权点要着眼于明确发展思路、诊断存在问题,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要避免走过场,坚持质量标准,突出学科特色,完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机制,全面提升学位授权点的整体水平。
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合格评估和专项评估是对学位授权点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检查,评估结果将直接关系到学位授权点资格和学科建设工作的持续开展。我校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3个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和社会保障1个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参加本轮合格评估,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参加本轮专项评估。